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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专利侵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微信支付被控侵权]经过两年多的“微信扫码支付被控侵权”,尘埃落定。2017年,两家北京公司起诉腾讯、财付通和凡客诚品,称其认为微信支付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并索赔100万元。2019年12月30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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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支付被控侵权]经过两年多的“微信扫码支付被控侵权”,尘埃落定。

    2017年,两家北京公司起诉腾讯、财付通和凡客诚品,称其认为微信支付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并索赔100万元。

    2019年12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裁定微信支付服务不属于涉案专利保护范围,驳回了两名原告的诉求。

    据了解,早在2012年11月,本案原告北京微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卡时代)就从银河联动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联动)获得了名为“多域二维码采集与分析系统及方法”的发明专利,并与王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分享了专利权

    后来, 微卡时代和王卓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万科诚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微信支付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89万元,合理损失11万元。

    腾讯回应称,微信支付作为一种支付渠道,有单字段二维码,原告专利是“多字段二维码”,与微信支付运营模式不同。此外,腾讯认为二维码的采集、解码和识别都是现有技术。不能说专利领域的人为分离已经成为另一方的专属保护范围。柯凡公司声称已与财付通签署了支付协议,但只购买了微信扫描码支付服务,属于善意用户。

    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微信扫描码支付实施了权利要求14的技术方案,即“采集多字段二维码”、“解码多字段二维码”、“识别第一字段和第二字段”,但不具备“分析是否匹配”、“第二字段是否已采集”、“根据是否已采集和存储分别给出第一结果和第二结果”的技术特征,不具备权利要求14的全部技术特征。因此,微信扫描码支付不属于所涉及专利的保护范围。微卡公司和王卓公司关于微信扫描码支付侵犯所涉专利权的主张没有成立,两原告的主张被驳回。

    谈到上述专利,专利保护的范围是什么?如何惩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微信支付被诉侵权 专利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专利权的客体,又称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是指依法应当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的新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技术方案,它是发明人在特定技术领域应用和组合自然规律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此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发明分为三种类型: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产品的发明是关于新产品或新物质的发明。这种产品或物质在自然界中从未存在过。它是人类利用自然法则对特定事物采取行动的结果。如果一件物品完全处于自然状态,经任何人加工或修改后不存在,则该物品不是中国专利法规定的产品发明,不能获得专利权。方法发明是指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可以申请专利的方法通常包括两类:制造方法,如产品制造过程和加工方法,以及操作和使用方法,而后者包括测试方法和产品使用方法。改进后的发明是一种实质性创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为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提出的适合实际使用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采用工业方法制造,并占据一定的空间。所有相关方法(包括产品的使用)和非人工制造的自然物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上述方法包括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信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和将产品用于特定目的等。例如,齿轮制造方法、车间除尘方法、数据处理方法、天然雨花石等不受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并能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针对产品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针对产品三维形状的空间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如凸轮形状和刀具形状的改进;它也可以是产品二维形状的技术方案,如型材截面形状的改进。没有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体、液体、粉状和颗粒状物质或材料,不能作为本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产品的结构是指产品各组成部分的排列、组织和相互关系。它可以是机械结构或电路结构。机械结构是指构成产品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电路结构是指组成产品的元件之间的明确连接关系。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又称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和图案的组合,具有丰富美感并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的载体必须是产品。产品是指用工业方法生产的任何物品。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和自然物品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一般来说,产品的颜色不能独立形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的颜色改变形成图案。可以形成外观设计的组合包括:产品的形状;产品的设计;产品的形状和设计;产品的形状和颜色;产品的设计和颜色;产品的形状、设计和颜色。

    shape指产品形状的设计,即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运动、变化和组合所呈现的外观轮廓,即产品结构和外观同时设计和制造的结果。图案是指通过线条、字符、符号和色块的任何排列或组合在产品表面形成的图案。设计可以通过绘画或其他能够体现设计师设计理念的方式来完成。产品的图案应该是固定的和可见的,而不是偶然的或仅在特定条件下可见的。颜色是指产品中使用的颜色或颜色组合。用于制造产品的材料的自然颜色不是设计的颜色。

    微信支付被诉侵权 专利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侵犯专利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对未经授权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处以下列处罚:

    1。假冒他人专利的人。

    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

    2。专利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给予以下处罚:

    1)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

    2)无非法收入;

    3)处以非法收入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假冒非专利产品为专利产品,假冒非专利方法为专利方法:

    1。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

    2。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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